查看原文
其他

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“4·27”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

陕西检察 2020-10-17

4月28日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从快审查决定,依法对赵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。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。4月27日18时10分许,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在放学途中遭遇恶性袭击,导致19名学生受伤,其中9名学生死亡。案件发生后,榆林市、米脂县两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



 大家都爱看

米脂县发生恶性袭击事件,陕西省榆林市、县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迅速介入

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汉中召开

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

【大学习 大讨论】榆林:开展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大学习、大讨论、大调研活动

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党支部开展“红色经典诵读”主题党日活动

【刑事执行检察微故事】检察亲情暖人心

【以案说法】移花接木盗香烟 触犯刑律被逮捕

完善与监察法衔接机制、调整检察院侦查职权...刑诉法将作出重要修改!

来源:米脂县人民检察院
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 周杨夏愚

陕西检察

shaanxijiancha

喜欢就关注我们吧!

趣味普法|权威发布|检察动态
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