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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“4·27”恶性袭击事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
4月28日,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从快审查决定,依法对赵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。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。4月27日18时10分许,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在放学途中遭遇恶性袭击,导致19名学生受伤,其中9名学生死亡。案件发生后,榆林市、米脂县两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。
米脂县发生恶性袭击事件,陕西省榆林市、县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迅速介入
【大学习 大讨论】榆林:开展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大学习、大讨论、大调研活动
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党支部开展“红色经典诵读”主题党日活动
完善与监察法衔接机制、调整检察院侦查职权...刑诉法将作出重要修改!
来源:米脂县人民检察院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
陕西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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